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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莞深夜调控升级社保延长首付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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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等5部门出台楼市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6号)》,楼市调控加码!本次出台的“莞六条”,主要从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六个方面,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划重点!!!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2、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3、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4、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5、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6、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政策全文如下: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年2月27日起实施。

本次出台的调控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一是对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要求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二是对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企业购房等情形分别明确了要求。旨在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堵塞炒房漏洞。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一是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拥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了10%;二是强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明确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旨在合理降低金融杠杆,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

(三)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明确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旨在抑制不合理涨价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拿地。

(四)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明确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等措施,促进供需关系平衡。通过加大人才安居房筹集力度、加快推进配建安居房配租配售及限价住房落地实施等措施,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旨在从土地供应源头稳定房价预期,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街部分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尽快扩大统计镇街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旨在科学分析市场趋势变化,进一步提高房价透明度。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明确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旨在加强房地产惩违治乱力度,净化行业市场环境。

综上,本次出台的“莞六条”在去年7月25日施行的“莞九条”基础上,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通过综合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供需平衡,遏制投机炒房,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相关细则将尽快出台,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波动,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采取科学、精准、有效的措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不断完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做好“一城一策”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信息来源:东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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