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指引
根据东莞市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招生平台将于5月28日开始可以进行志愿填报啦!填报时间从年5月28日9:00-6月8日17:30,请尽量错峰填报!
一、
志愿填报须知
1.报名初审通过后才能进行志愿填报。初审结果出来之后,请登录招生平台,点击“结果查询”,核对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信息”,并再次检查后点击“确认”即可。
2.确认的基本信息将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安排”的依据,不能再做修改,请家长务必认真检查!
3.报名初审通过,但积分入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进行志愿填报,并于5月30日前对积分入学资格审核不通过项目在招生平台申请复核。复核仍不通过的项目则需到现场进行审核。
特别提醒:初审不通过或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如出现检查填报的报名信息有误等情况),暂时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可于年5月3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招生平台于年6月5日前公布复审结果之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二、
志愿填报类别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填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三、
填报要求
(一)申报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户籍生
依照《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进行志愿申报。
No.1原籍是大朗的适龄户籍生:
(1)报读本村(社区)对应公办小学,不需要在平台提交资料。
(2)如要跨学区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必须提供父母在该校招生区域内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明材料,同步提供查房证明。并将资料上传平台审核。
(3)如要跨学区报读其它11所公办小学,可以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住房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租房居住的要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等材料。并在平台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No.2大朗社区和长富社区的适龄户籍生:
(即户籍迁入人员,包含落户在大朗社区、长富社区的集体户以及落户在房产地址的家庭户)
(1)如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必须提供父母在该校招生区域内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明材料,同步提供查房证明。并将资料上传平台审核。
(2)如报读其它11所公办小学的,可以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住房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租房居住的要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等材料。并在平台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填报流程:
报读我镇公办小学的户籍生,需在6月4日前登录平台,选择“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按照《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选择一所学校志愿。并于6月5-6日期间,按志愿申报学校指引,携带上传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如不符合到该校就读条件现场审核不通过的,请立即到符合条件的公办小学参加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尽快登录平台修改志愿填报学校。6月8日17:30之后将无法填报或修改志愿。
特别提醒:
当申请人报读的公办小学学位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的学区户籍、房产、入户时间等条件依次排序优先安排学位。超出计划数的户籍生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无故不参加现场核验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原件核验的,视为审核不通过,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二)申报公办初中一年级的户籍生
填报流程:登录招生平台后,选择“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即可,无需填报学校志愿,也不需要现场资料审核。将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将所有报名户籍生分配到两所公办中学。
(三)申报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的非户籍生
可申报公办学位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
No.1市、镇优待政策群体:
5月28日-6月4日工作时间,携带市、镇级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审核后,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家长提交资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家长上登录招生平台,选择“申请优待政策学位”,再选择“大朗镇”,再选择对应的市镇优待类别即可。由平台安排到对应学校。
No.2市、镇企业人才群体: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会同镇经济发展局、人社分局进行资料审核工作,无需到教育管理中心及学校现场审核。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个人志愿进行统筹调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在明确入读学校之后,于6月8日前登录招生平台,选择“申请优待政策学位”,再选择“大朗镇”,再选择对应的“市镇企业人才优待类别”即可。由平台安排到对应学校。
注意:初一无需选择学校
No.3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群体:
家长方登录招生平台,选择“志愿填报”后,再选择“申请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选择“大朗镇”,填选1—3个志愿即可。
特别提醒:
积分制公办学位的录取方式为:将进入排名前位的积分家长,按志愿填报排序结合积分排序方式依次录取。家长本次填报的志愿是可以更改。家长可在积分的分数及排名公布之后,于6月24日14:00—25日17:00期间登录平台,根据分数及排名登录平台对所报志愿进行更改。
(四)申报民办学位的户籍生
户籍学生可以同步申报民办学校。选择“申请民办学校”,选择1—3个民办学校志愿。
(五)申报民办学位的非户籍生
非户籍学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选择“申请民办学校”,选择1—3个民办学校志愿。
特别提醒:
已同意了直升的学生,在初审通过后如选择放弃直升,则在申报志愿时也无法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志愿。该生后续如仍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只能参加有剩余学位民办学校的二轮补录。
已选择了“积分制入学”申请的非户籍学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分清楚有“申请积分制入学”和“申请民办学校”两类志愿在同一页面,不要填错。并且在填报“申请民办学校”时,要选择至少一所积分申请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志愿,以免后期无资格申领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四、
查看申报结果
志愿填报在提交及确认之后,即可在“结果查询”看到所填报志愿,表示志愿申报已成功。家长也可在6月8日前可登陆平台,对所报志愿进行不限次修改。
为了帮助家长了解今年招生政策及变化,合理、科学地填报志愿,年5月27日晚7:30,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南方+将推出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会,为家长“送攻略”,请扫码预约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