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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

各镇街(园区)指挥部,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00﹞31号),现启动00年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扶持方式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内举办的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80%支持。每场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申报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已纳入统计系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项目发生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且在00年1月1日后实施。

(四)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申报时间

00年10月9日至00年1月31日,市工信局将分两批进行审核,截止日期分别为00年10月31日及00年1月31日。

申报材料(一)材料清单

1.《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项目申请表(附件);

3.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3);

4.项目投入的合同(需注明场地、会场布置等费用明细)、发票、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5.辅佐材料,包括: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等。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在“企莞家”平台已录入存档,则无需再次上传);

注:请按上述顺序依次编排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编制好《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一式份。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如部分提交资料无法提供电子版的,可在文件目录上备注说明。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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