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餐饮服务单位: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对新版《食品安全法》的理解,从而全面推进贯彻落实,我局定于9月2日召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贯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会议大厦二楼报告厅(东莞市鸿福路99号)
三、参会人员
(一)市管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星级以上酒店餐饮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化验室检验人员。
四、会议内容
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
五、有关事项
请各餐饮单位届时安排2-3名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并于9:15时前入场完毕。各餐饮单位于9月1日(星期二)12:00时前报送参会回执(见附件)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安全餐饮科邮箱(dgss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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