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发布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校在本学期结束前
对多出部分的住宿费给予清退
通知发布后立即有多所广东高校
官宣退住宿费
昨日
作为韶关本地高校的
韶关学院也发出相关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明确退减年度春季学期住宿费有关事项如下:
●学校将根据年春季学期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合理退减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
●毕业班学生本学期累计住宿不超过15天的,全额退减年度春季学期住宿费;累计住宿超过15天的,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
●毕业班学生住宿费的退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非毕业班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退减的住宿费直接转入学生缴纳学费银行卡中,退费情况学校会通知到本人。请所有学生(含毕业班学生)务必保管好本人缴纳学费的银行卡。
此外,还有多所广东高校官宣退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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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关学院广东发布原标题:《定了!韶关学院住宿费可退!省内其他高校也官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