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追溯讯虽然部分粮食加工品被列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目录,但由于濑粉、河粉是本地传统特色,小作坊仍可照常生产。3月30日,东莞市食药监局拟订了《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种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1类食品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
在4月26日之前,市民可以在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点击进入查阅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并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dgfda
. 31类食品被禁止生产根据《征求意见稿》,除《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以外,东莞市范围内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31类食品。
这些食品种类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等,并对每个大类还进行了细分。如粮食加工品下就分为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等四种,肉制品分为腌腊、酱卤、熏烧烤、熏煮香肠火腿、发酵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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