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前,东莞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对申报我市总部企业的企业进了审核认定。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拟被认定为东莞市总部企业。根据《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东总部办〔〕1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不应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东莞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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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东莞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年12月27日
(联系人:吴锦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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