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9日),
东莞正式发布
有关社保待遇调整的多项利好消息!
参保人将在
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社区门诊报销比例、
异地社保就医等方面,
享受更多福利!
这意味着以后
东莞人看病可省下不少钱哪!
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1
最高基础报销额度提高
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每年度内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从目前的最高30万元,调整为东莞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每年七月根据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调整。
日前,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即从年7月1日起,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东莞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即为元。
2
医疗费用分段比例调整
除了年度最高报销额度的调整,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也进行了调整,部分住院花费高的参保人将从此次调整中受益。
据了解,对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分段及分段比例进行调整,从以5万元为单位将基本医疗费用划分为四段,调整为以8万元为单位划分三段,基金支付比例从费用低到高仍分别为95%、75%、55%。
例如参保人张三,此前已发生基本医疗费用5万元,因医院住院,发生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2万元。
如再次住院的出院时间是年6月30日及之前的,可报销金额=2万元×75%=1.5万元;
如再次住院的出院时间是年7月1日后的,可报销金额=2万元×95%=1.9万元。
也就是说,年7月1日后报销的,可多报销元!
3
与家庭医生签约可报销更多
很多人对家庭医生的概念还不是很熟悉,不过今年以来,推动市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已成为东莞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社保也通过报销杠杆助推这一工作开展。
具体做法是,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并有效履约的参保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包括首诊、转诊至中心、抢救、急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从70%提高至75%。
同时,为了让更多市民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完成首诊及治疗,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东莞社会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从元/项提高至元/项,即单价在元以下(含元)的项目,按实际价格计算其基本医疗费用;单价超过元的,按元计算其基本医疗费用。而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能额外享受到最高75%的报销比例。
3
享受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今年6月19日起,东莞正式纳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全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首批享受这一福利的人员。今后,这一人群还将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社保部门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持社保卡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登记。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已备案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到选定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就医登记,出院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它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可直接在就医地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
目前,东医院有: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7月1日起,
东莞人看病真的可以省一笔钱啦!
这样的好消息
快告诉身边的小伙伴们吧!
来源
东莞阳光网
编辑
陈晓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