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
为了让大家减少出门
东莞的社保业务做了不少优化
失业金领取资格取消现场验证、
社保窗口业务可预约办理
……
还有那些利民服务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期间不可擅自中断参保关系
Q:疫情期间,对于不能按时返岗的员工,企业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保费吗?
A:企业员工在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或因疫情未及时返莞复工的,企业不可擅自中断参保关系,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社保权益。
疫情防护人员被感染可认定工伤
Q:疫情防护人员被感染了,可以认定工伤吗?
A: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失业金领取资格取消现场验证
Q:我现在仍在领取失业金,疫情期间应该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A: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仍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符合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给予认证通过,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
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个人无需支付
Q: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接受隔离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A: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因密切接触需医学隔离的我市参保人,其住院、检查、治疗等全部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在我市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无需支付。
社保窗口业务预约办
Q:社保经办窗口什么时候对外办理业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A:东莞市各级社保经办窗口暂定年2月3日(星期一)对外开放。如国家、省、市或上级部门有最新要求,以最新通知开放时间为准。
自2月3日起,启用“莞家政务”、“东莞社保”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