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东莞市政府正式发布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决定对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限制国三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
《通告》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年9月30日。
01实施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全天禁止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行范围如下:环城北路一G94珠三角环线高速一石大公路一连马路X县道一厚大路一环湖路一湖景大道一G4京港澳高速一万道路一环城西路一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02东莞市实施黑烟车限制通行全天禁止黑烟车在东莞市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来源:东莞市政府
编辑:运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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