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5月2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参股公司东莞证券IPO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于近日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获证监会同意。此外,同因前述案件,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东莞证券在年1月11日更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锦龙股份为东莞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
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
据锦龙股份在年2月15日的公告,公司于2月14日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等单位的法律文件,锦龙股份和锦龙股份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已审查终结。
东莞证券的IPO之路进入年后,可谓风吹浪打。
鉴于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5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的申请。
公司同日公告,因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5月2日,锦龙股份召开董事会,同意终止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同时,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涉事大股东金融资产“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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