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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新东方爱尔眼科

来源:中新经纬

  广州公布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新东方、爱尔眼科等被点名

  中新经纬11月2日电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17个)违法违规商业宣传炒作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东莞市天鼠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万元,广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被罚没21.49万元,医院有限公司被罚款28万元,广州爱康国宾健康检查有限公司被罚没58.46万元。

  据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组织全省系统开展“护苗助老”“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教育培训、医疗美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已查处违法广告案件宗,罚没金额.76万元。

  第三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东莞市晋递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阿里巴巴平台网店的商品销售页面上发布“开光五行助事业官运招财旺财转运”“保平安开光”“辟邪皮丘招财”“化太岁”等包含迷信用语的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4月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万元。

  二、广东灵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百度推广网页和公司落地页发布了“提前知命”“八字姻缘”“改变命运”“手机数字结合八字,数字解读,破译号码对运程、事业、感情、健康等影响,快来测测你适合什么手机号码吧!”“运势密码”“破译号码对你的影响和暗示”等包含迷信用语的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三、广东快乐种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广州豌豆思维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委托杭州双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今日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于年4月27日在“今日教育传媒”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四、东莞市天鼠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天鼠家居专营店”销售原森态电动口罩和一次性防尘口罩,在12个商品ID的销售页面上发布了:“99.97%过滤率”“特邀请国务院环保专家、通讯及理工博士及自然医学专家组成的‘原森态’专家研发团队”“医用灭菌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防流感”“防甲醇毒灰”“防病菌防毒”“抗击0.3um微粒”“hepa过滤网对0.1微米和0.3微米有有效率达到99.7%”“延长使用寿命小时”“3千小时超长使用寿命”“96%超强阻隔”“对于0.3um颗粒的有效阻隔高于96%”“过滤率≧96.3%”“96%超强隔阻”“所有指标95%”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前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4月2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万元。

  五、深圳市英旗教育培训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6月在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区监管局于年9月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六、广州市越秀区龙文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4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利用自建网站、展示牌等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每一位学科教师都有辅导学生单科成绩提高30至分的优秀记录”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8月16日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万元。

  七、茂名山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7月22日在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9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

  八、深圳市龙岗区学知源教育培训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3月30日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区监管局于年7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0.01万元。

  九、广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3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利用自建网站、宣传单张等发布含有“暑假志高班师资:顶尖的中考教师团队”“始终紧扣考试核心考点与中考精华考点,高效有用”“暑假志高班师资:具有过硬的教学功底及经验,熟悉考试趋势及精准把握中考考点”“最终达到提高分数的目的”等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1.49万元。

  十、惠州市崇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1月至年12月16日期间,在其网公司网页上发布了“崇实教育最好的老师在这里”的推文宣传广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3月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十一、东莞南城知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并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19周年盛典,知美整形”“玻尿酸、除皱针、瘦脸针销量领跑东莞”等医疗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48万元。

  十二、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发布了“全飞秒的激光,今天矫正,明天上班”“术后痛感轻微、不留疤、复发率低”“轻松的手术体验,无痛感快速恢复”“晚上配戴8小时白天恢复1.0高清视力一整天”“飞秒激光可以精确制作出80微米的角膜瓣”“飞秒激光替代手术刀精确至微米级(1/0毫米)”“ICL注入后一年内的最佳视力,99%以上等于甚至高于术前矫正视力”及使用术前和术后图片进行对比等宣传内容,且在未标明专利号和专种类的情况下发布“其中鼻内窥镜下鼻腔泪囊造孔术……已获国家医学技术专利”等广告用语。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8万元。

  十三、广州爱康国宾健康检查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没款58.46万元。

  十四、广州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年2月至4月,当事人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7月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十五、广东誉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介绍其公司产品,在其网站发布的“易能火”广告中含有“钢瓶是印有‘易能火’特有logo的绿色专用瓶,并且采用了具国家专利的‘防伪智能角阀’和安装便捷的‘安全减压阀’……”等字样,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7月5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

  十六、佛冈白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3月19日在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清远市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8月6日依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

  十七、清远市一斤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年4月1在生产厂门口堆放的品名为“魔芋素毛肚(褐色)”产品的生产时间与包装标注时间不符,并在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13.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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