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村民在本村集体土地上违建平房?
还好他最近把平房拆除了...
什么?又建起来了,还要修建二楼?
emmm,这该怎么办?
《地方领导留言板》来帮忙……↓↓↓
1
本人多次投诉有村民在本村集体土地晒谷场上的违建平房,一直无人处理。该村民在年12月25日把违建平房拆了重建,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新违建物一层已经完工了,第二层正在违建,还是没有相关部门处理,请政府,请领导依法管理,维护村民权益,谢谢。
2
各位网友: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乡河溪村存在违建住房的问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3月12日佛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反映的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河溪经济社内,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用地人陆某拟用于建设农村住房。因该地块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南海区西樵镇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监察队、河岗社区于年1月下旬到现场对陆某下发了《责令停止并改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知书》,并明确告知其在未完善用地手续前,严禁进行复工建设行为。
近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施工行为。下一步,该区将继续跟踪监控,坚决杜绝违法事件发生。
还有更多《地方领导留言板》广东省的留言回复,
快快看下去吧!
更多回复
01
医保问题
1
我省自从在省总工会开办了”住院第二次医保”这一补充医疗保险以来,全省广大患病干部职工受益匪浅,有力地减轻了广大在职干部职工的就医经济负担,基层干部职工更是深感欣慰。
按当年省总工会()号文件规定,“住院第二次医保”的保障范围:因病住院治疗、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的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针对其中由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即基本医疗保险外的个人自付部分]领取相应的互助金。按医保业务规定,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即基本医疗保险外的个人自付部分]医院出具收据(发票)上注明的”个人缴费金额”,这个缴费金额在理论上可以分解为”医保基础用药内个人自付缴费金额”和”医保基础用药外的个人自付缴费金额”这两部分,前者是后两者之和。
可省总工会把“文件”中的“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选择为“医保基础用药内个人自付缴费金额”,即将“住院第二次医保”的个人自费部分违背“文件”的规定错误定位为医保用药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金额,医院收据(发票)上定额的“个人缴费”金额为报销基数,让全省全部患病参保干部职工在报销第二次住院医药费时,人为减少了三分之二的医药费报销金额,从而也加大了我省患病干部职工的经济负担。
在此敬请省政府督促省总总会纠正,以确保我省广大参保干部职工的医疗利益,保障我们广大在职干部职工能够实现“病有所医”的梦想。
2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住院二次医保报销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与医疗费用票据中个人支付部分的关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3月12日省总工会回复意见: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总〔〕号)中所指“职工住院二次医保”是“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简称,是由全国总工会设计制定的一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属于补充医疗保险的范畴。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时,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或者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残疾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因此,会员参保后,可根据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领取互助金。这里所称的“自付部分”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票据中“个人支付部分”是两个概念:前者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后者除包含前者之外,还包含未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如医保起付线、自费药等。您留言中提及的“由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而并不是会员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付部分”。
下一步,省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职工充分了解和理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条款内容,进一步扩大互助保障的覆盖面,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
02
噪音问题
1
我是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丰田新村的居民,在我们小区4座1楼和2楼有一家名为朝会-A11的酒吧(原名翡翠明珠夜总会,年扫黄时被关停过,后又改名继续营业)。
每晚从10点左右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三点肆意的开放着音响,低音炮咚咚咚震天响,噪音多达60分贝左右,我们三栋楼的居民几乎整夜难以入睡,我们有同我们的物业反映过(物业反馈老板是本地公务人员),也向东莞市政府热线和镇长信箱投诉过,但大多都是模板式的回复,无济于事。
凤岗镇雁田村作为全国文明村,镇长驻点村,我们认为文明是多方面的,噪音问题也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一部分。这个夜总就在村委会对面,不足米,这么多年多人投诉却总是没有改善、不了了之。
2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丰田新村潮会酒吧噪音扰民问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3月12日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反映的潮会酒吧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丰田新村四座一栋,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其在夜间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制造噪声的情况属实。
2月7日,该镇城管分局对该酒吧使用高音喇叭制造噪声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酒吧负责人已承诺立即整改,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下一步,该镇、村城管部门将继续跟踪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东莞市城管部门也将加大对各园区、镇(街道)生活噪音的巡查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03
物业问题
1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海岸花园,曾经是北滘最好的小区,但是一直没有业委会,业主的安全已经无法得到保障。受到美的物业公司的各种不正当关系,顺江居委会等相关政府部门三番五次的不促成成立小区业委会。导致今天的结果是,由美的物业公司立项的水管改造不如民意,物业服务方不听取业主意见,一意孤行,水管爬墙实属违建(政府相关部门已做批复),但依旧我行我素。业主利益几乎处于零保障,墙体遭到破坏。另外,更让业主无法忍受的是,这两天物业突然把消防水管给“锯”断了。
2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海岸花园没有成立业委会,由美的物业立项的水管改造不如民意的问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3月12日佛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关于成立小区业委会问题。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相关部门已于年组织协助美的海岸花园筹备成立业委会,但因小区自身内部问题导致未能完成。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该小区可向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所属居民委员会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顺德区将积极协助该小区做好业主大会筹备及业委会选举工作。
关于小区水管改造问题。经了解,海岸花园小区水管年久失修,确实需要进行维护和更换,大部分业主对水管改造并无意见,但对外墙布管方式存有异议,要求物管公司停止施工,协商优化方案。由于改造工程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北滘镇物业主管部门于年7月函告物管公司停工补办。经现场核查,物管公司已停止施工,并拆除改造的供水入户管,设置临时消防应急设施,同时将目前水管维护情况向消防部门进行报备,上交了应急方案,待业主协商一致后再行实施。
《地方领导留言板》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网友的留言,有对各种问题的吐槽,也有对政府领导的感谢。领导对每一条留言都是重视万分,人民的问题解决了便是他们最大的安慰。请大家相信领导,耐心等待。天大的事,有政府,我们都没在怕的。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一块帮老百姓办事的留言板,我们不只是说说而已。
1、网站留言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