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依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十条,序号1-16、18、20-21、23、25、27、29-33、35共28家企业第二次签订/认同公约,加5分,折算之后为2分;序号36、37、40、41共4家企业首度签订/认同公约,加10分,折算之后为4分。2、东莞市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序号4)、广东百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序号12)违反《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自律公约》第八条、第九条,依据公约第二十三条规定,并于年10月9日经自律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对以上两家公司各自扣20分,折算之后为8分。其他企业分值无变化。敬请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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